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结果发布!国家医保局: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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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梦瑶
今日,国家医保局召开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新闻发布会,发布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结果,至此,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顺利结束。
通过本次目录调整,共119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另有29种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内药品总数为2800,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内中药饮片未作调整,仍为892种。
新版目录预计将在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将有一批新的救急救命的好药被纳入医保。这是2020年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的又一个重要工作进展,更是国家医保局在新年即将到来之际送给全国人民的一份民生大礼。
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的5大亮点
根据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熊先军司长介绍,本次目录调整工作在5个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
一是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确保医保基金支出可控。在目录调整过程中,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通过调出临床价值不高药品,谈判降低目录内费用明显偏高的药品、专项谈判到期药品的价格,特别是近年来集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进一步挤压药价水分,实现“腾笼换鸟”,确保基金基本平衡。本次调整有29种原目录内临床价值不高的药品被调出目录,另对14种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
二是谈判药品数量最多,惠及的治疗领域最广泛。本次目录调整共对162种独家药品进行了谈判,其中包括目录外药品138种和目录内药品24种。经过谈判,共119种谈判成功,其中目录外谈判成功96种,目录内谈判成功23种。谈判总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
2017年至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情况
三是首次尝试对目录内药品进行降价谈判,明显提升经济性。评审专家按程序遴选了价格或费用偏高、基金占用较多的14种独家药品进行降价谈判,这些药品单药的年销售金额均超过10亿元。经过谈判,14种药品均谈判成功并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树立了原目录内药品也需不断提升经济性的鲜明导向。
四是支持新冠疫情防控。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药品调入目录,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已被全部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以实际行动助力疫情防控。
五是将今年新上市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为更好满足患者对新上市药品的需求,将今年8月17日前上市的药品纳入调整范围,最终16种药品被纳入目录,体现了支持新药的导向。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成
作为医药服务市场的“超级买方”,国家医保局每年需要为药品支出约8000亿基金,而医保药品目录又是基金需要为哪些药品埋单的重要依据。因此,建立科学、高效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不仅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手段,更是加强参保人用药保障、提升医保获得感的必要举措。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已经开展了3次医保目录调整工作(包括抗癌药专项准入),基本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目录调整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一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而今年的目录调整工作则在往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效率和规范性。
一方面,此次目录调整工作首次采用“申报制”,发布了企业申报指南、对收到的信息进行核实、公示、再核实,最终结果逐一通知相关企业;并且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建立了评审药品数据库,企业可通过数据库进行自主查询、资料提交,极大提高了目录调整的效率和规范性。
另一方面,本次目录调整也进一步了加强了药物经济学评审和评审过程中与企业的沟通。根据本次目录调整的药物经济学测算组组长——北京大学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院长刘国恩教授介绍,本次谈判至少通过三个阶段完成了与企业的信息沟通:首先,系统研读企业提供的资料,形成初步意见,其次;分成三组,与企业进行一对一沟通,详细告知专家意见并倾听企业反馈;第三,评审专家再次开会对品种进行评审讨论,形成最终评审意见。
无疑,2020年医保目录调整的流程和规范对未来的目录调整工作影响深远,可以被认为是目录动态调整的开端。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今年起,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成。
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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